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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退还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处理
发布时间:2021-06-20

教育费附加是为了扶持教育事业发展而征收的税种,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依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企业如果收到税务局退还教育附加费,该怎么做会计处理呢?

收到退还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缴纳时:

借: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收到退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教育费附加减免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附:教育费附加减免性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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