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海南代理记账 > 财务咨询 > 日常财务咨询 >
员工赔偿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附相关会计
发布时间:2021-06-20

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在单方辞退员工的情况下,需要支付员工一定的赔偿金。那么员工赔偿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相关会计分录怎么做?

员工赔偿金要不要缴纳个税?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对于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对于其超过的部分,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法律法规相应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准予扣除。

预计赔偿金的会计分录

支付经济补偿金会计分录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2、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如何做账?

1、支付的金额不大,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工资科目中: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现金

2、如果人员较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对当前损益影响较大,则做以下分录处理:

(1)支付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补偿金

贷:现金

(2)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补偿金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是一家专注于企业及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公司注销、代理记账、营业执照、资质代办、许可证、企业报税/年审、财务代理等一系列业务服务,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财税相关知识,欢迎点击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24小时客服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x
如有疑问,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