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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农产品适用13%税率?
发布时间:2021-06-20

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农产品增值税税率从2019年4月1日起分为13%,9%,6%三档税率及5%,3%两档征收率,其中适用13%税率的农产品包括哪些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适用13%税率的农产品

1.粮油作物。含小麦、稻谷、大豆、杂粮等。

2.瓜果蔬菜。含农业生产者自己简单加工的瓜果干品和腌制品。

3.以各种烟草的叶片经过加工制成的烟叶。

4.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吹干、筛选、烘干等工序初制而成的茶。

5.食用菌。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食用菌,包括鲜货、干货。

6.中成药。含中成药生产企业经切、炒、烘、焙、熏、蒸、包装等工序处理的加工品。

7.牲畜、昆虫、鲜蛋、两栖动物类。

8.水产品。含淡水、海水、滩涂养殖产品及冷冻、腌制和自然干制品。

9.林业产品。含原木、原竹、原木、生漆、天然橡胶等。

10.酸奶、奶酪、奶油,调制乳。

11.饲料添加剂。

12.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

13.其他植物。含棉花、麻、柳条等。

以上所列农产品还应包括种子、种苗、树苗、竹秧、种畜、种禽、种蛋、水产品的苗或种(秧)、食用菌的菌种、花籽等等。

公司购进农产品13%的扣除率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公司购进的农产品,即可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也可按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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