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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8种一般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布时间:2021-06-17

这8种一般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也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适用免征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农产品除外)。

4.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出口货物劳务除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外,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其他个人(即自然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得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其他个人出租或者销售不动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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