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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教育相关的五大税收知识
发布时间:2021-06-17

今天上海海南求职简历要和大家聊聊和教育相关的五大税收知识。

一、耕地占用税

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享受免税的学校用地的具体范围为全日制大、中、小学校(包括部门、企业办的学校)的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及师生员工食堂宿舍用地。

二、契税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科研的,免征契税。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办学许可证,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

三、房产税

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第一条规定:

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对学校经批准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收费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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