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员工个人缴纳的党费可以从个税前扣除吗_税务网校_海南财税代理
发布时间:2021-05-30

员工个人缴纳的党费可以从个税前扣除吗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九号)第六条第(一)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海南公司注册,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十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海南公司注册,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依据上述规定可知,个税前允许扣除的费用不包括员工个人缴纳的党费,因此,员工个人缴纳的党费不可以从个税前扣除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海南公司注册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x
如有疑问,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