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提前清除租赁条约,我公司收取的违约金是否缴纳增值税和房产税?
【谜底】
依据《财务部、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步伐》划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产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用度,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财务部和国度税务总局还有划定的除外。价外用度,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类性质的收费,但不包罗以下项目:(一)代为收取并切合本步伐第十条划定的当局性基金可能行政事业性收费。(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金钱。”
租户因提前清除租赁条约付出的违约金,属于出租方提供不动产租赁处事价外收取的用度,因此,应计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划定:“房产出租的,海南代理记账,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可见房产税以衡宇为征税工具,衡宇出租是以“房租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抵偿款不属于“房租收入”,不消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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