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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的软件用于研发可以按两年的摊销金额加计扣除吗_税务网校_海南财税代理
发布时间:2021-05-13

  外购的软件用于研发可以按2年摊销和按2年的摊销金额加计扣除

【谜底】

《财务部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勉励软件财富和集成电路财富成长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知)第七条划定,企业外购的软件,凡切合牢靠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凭据牢靠资产或无形资产举办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研发用度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畴有关问题的通告》(国度税务总局通告2017年第40号)第四条第(二)项划定,用于研发勾当的无形资产,切合税礼貌定且选择缩短摊销年限的,海口三亚公司注册海南公司注册,在享受研发用度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就税前扣除的摊销部门计较加计扣除。

按照上述划定可知,外购的软件用于研发可以按2年摊销和按2年的摊销金额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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