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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酬金扣缴涉税的问题辨析_税务网校_海南财税代理
发布时间:2021-04-23

企业吸收在校学生实习,给付学生的实惯用度,怎么扣缴个税?是否要开具发票才气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有人说,海南公司注册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海南公司注册,在校实习学生在公司事情中是按员工打点的,与企业存在雇佣干系,所以该当按“人为薪金”扣缴个税;

有人说,实习生人为不属于人为领域,在校学生实习与用人单元签订的是劳务条约(实习协议),实际上是一种姑且的劳务干系,并且公司不会为实习生缴纳社保,所以该当按“劳务酬金”扣缴个税。

到底怎么认定,下面我们就从各个角度来阐明。

教职成【2016】3号:职业学校该当会同实习单元配合组织实施学生实习。

学生介入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元、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未按划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布置学生实习。

职业学校必需切实推行学生实习打点的主体责任,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署理组织、布置和打点学生实习事情。

所以,企业聘用在校实习生时,该当是征得学校的同意,在实习进程中,学校也具有推行实习打点的主体责任。从这个角度来讲,企业对实习生和员工的打点照旧不能等同的。实习生首先是学生,在企业事情有“兼职”的性质。

按照国税函【2005】382号: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凭据“劳务酬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别的,参考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划定《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切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元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条约(协议),存在恒久或持续的招聘与被招聘干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牢靠或根基人为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元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按照国度税务总局通告2011年第27号打消社保的要求)、培训及其他报酬;

实习学生与企业签订的实习协议一般不行以高出6个月,没有一连的劳务干系;实习生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出勤时,一般是没有根基酬金的;尚有其他报酬,实习生与职工也不会完全沟通。

所以实习生与实习公司间的干系与公司与员工的雇佣干系照旧差异的。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划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十九条:人为、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勾当,即在构造、团体、学校、队伍、企事业单元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获得的酬金;劳务酬金所得由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类武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酬金。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干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干系。”

没有存在雇佣干系的劳务,属于独立劳务,该当按劳务酬金计缴个税;

别的,再参考统制字[1990]1号《关于人为总额构成的划定》,实习生津贴不属于人为、薪金的范畴,不应当属于人为薪金制度类型的内容。所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不行以作为人为薪金扣除,而该当按相关划定取得合规单据作为扣除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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